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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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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醫療
為了讓不方便出門就診的長者與病患可以在家中接受照護,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於2016年2月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由醫護人員組成居家整合照護團隊,主動走入長者或行動不便的的患者家中,提供完整且持續的醫療照護。
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所提供的服務包含:「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及「安寧療護」三照護階段,並依照患者的需要,提供服務與照護轉介。
收案條件:
限居住於住家(不含照護機構)
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
因失能或急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
服務內容:
醫師訪視
依照護對象醫療需求,開立居家醫療服務醫囑。
提供一般西醫門診診療服務,但不包括手術、麻醉、血液透析、復健診療、慢性精神疾病居家治療等特定診療服務。
一般藥品處方箋用藥,得按病人病情需要,每次開給足夠用量
醫師開立藥品處方時,應透過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以健保雲端藥歷系統,即時查詢照護對象近期之用藥資訊,避免重複處方,以提升照護對象用藥安全及品質。
護理人員訪視:提供居家護理一般照護、特殊照護、臨終照護急按加自我照護指導等。
呼吸治療人員訪視:提供居家呼吸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
其他專業人員訪視:視需要由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訪視。
藥品處方調劑服務:照護對象所需之藥品,得由處方之特約醫療院所提供調劑與送藥服務,或由家屬持健保卡及處方箋至社區藥局或原處方院所調劑領藥。照護對象獨居時,應提供適當之藥事服務。
個案健康管理:穩定健康狀態、連結醫療及長期照顧服務資源。輔導新收個案查詢健康存摺(應經照護對象、監護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同意),以協助訪視醫事人員掌握照護對象就醫資訊,提升醫療安全與效益。
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於照護對象發生緊急狀況時,提供照護對象及其家屬24小時醫療專業諮詢服務,必要時應啟動緊急醫療後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