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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波拉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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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介:伊波拉病毒感染為伊波拉病毒所引起的嚴重急性疾病,其初期症狀為突然出現高燒、嚴重倦怠、肌肉痛、頭痛與咽喉痛等,接著出現嘔吐、腹瀉、皮膚斑點狀丘疹與出血現象。重症者常伴有肝臟受損、腎衰竭、中樞神經損傷、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個案死亡率可高達9成。

二、傳播方式:透過接觸受感染果蝠,此病毒可直接傳染給人,或是透過中間宿主之野生動物,例如受感染的猴、猿等再傳染給人。人與人之傳染是因直接接觸到被感染者或其屍體之血液、分泌物、器官、精液;或是間接接觸被感染者體液污染的環境而感染。至今尚未有藉由空氣微粒(aerosols)傳播的案例報告。

三、潛伏期:2~21 天,平均為  4–10 天。

四、預防方法:伊波拉病毒目前尚無有效疫苗可供預防接種。其他預防方式包括
1.在流行地區,避免接觸或食用果蝠、猿猴等野生動物。食用肉類前應煮熟。
2.避免直接接觸被感染者之血液、分泌物、器官、精液或可能被污染的環境。
3.因疾病初期症狀較不具專一性,醫護人員照護所有病患需提高警覺並配戴標準防護配備,實施感染控制措施,包括洗手、呼吸道衛生、避免體液噴濺等。

五、治療方法與就醫資訊:
1.治療方法
無特定或標準治療方法,以支持性療法為主,包括病患體液及電解質平衡、維持血壓及氧氣狀況、補充失血和凝血因子、併發性感染的治療等。
2.就醫資訊
民眾應盡量避免前往幾內亞、賴比瑞亞、獅子山等疫區,民眾自疫區返國後21天內,應自主健康管理,如出現有發燒、嘔吐、腹瀉、皮膚出疹等不適症狀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並協助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醫師如發現疑似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人應立即收治於隔離病房,並至遲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機關。照護人員應做適當防護,並進行健康監測,注意是否出現相關症狀,直至接觸後21天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