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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療護是指針治癒性治療無反應之末期病人提供積極性及全人化的照
顧,結合各類專業人員,巧妙運用各種疼痛控制與症狀處理的方法與技術,處
理各種不適症狀,期使臨終病患與家人在身體、心理和靈性等方面之需求均能
獲得重視,目標是協助病人及家屬獲得最佳的生活品質。目前安寧療護服務的
地點從安寧住院、居家到共同照護,也漸漸擴展到社區。服務的對象除了癌症
末期病人外,也開始關注於各項器官衰竭病人、失智及衰老之長者。
一、住院安寧療護
住院安寧療護病房,為提供安寧療護服務,於醫院內所設置相當獨立區隔
之病房,須經專科醫師之診斷與轉介,提供病患及其家屬綜合性、連續性之照
護服務。
住院安寧療護須以醫師為主導之團隊方式提供服務,應置醫師、護理及社
會工作人員,並應置營養、藥事諮詢人員,另得視需要設置臨床心理工作、職
能與物理治療及不同宗教靈性等人員。前項人員應受過相關之訓練,並定期接
受在職訓練。住院安寧療護病房所提供之靈性照顧、生活、家庭及社區支持系
統等非醫療服務,其人力、經費得由志工組織、公益團體、社會福利機構贊
助,或由受照顧者及服務提供者負擔等方式因應。
二、安寧共同照護
為使癌末病人於安寧病房能接受安寧緩和照顧所發展出來的照顧模式。由
安寧緩和醫療照顧團隊協助原診治醫療團隊共同照護癌症末期病人,並提供癌
末病人及家屬安寧療護相關諮詢之服務。
三、安寧居家療護
安寧療護不同於一般傳統醫療,它是針對癌症末期臨終病人及其家屬的特
別照顧。在整個照顧過程中,病人擁有最大的自主權,家屬亦全程參與,滿足
病人身體的、情緒的、社會的、精神的,以及病人家屬的需要,是一種提昇癌
症末期病人與家屬生活品質的『全人照顧』。
目的:
1 提供病患及照顧者有關症狀治療、復健、護理等專業知識及照顧技能。
2 提供適時的轉介服務,協調社區中可運用之資源,達到全人照護的目
標。
3 提供病患順利度過臨終期,尊嚴而平安的過世,家屬亦能順利度過照顧
臨終病患與喪親的心路歷程。
四、社區安寧照護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民國89 年起,陸續推出住院、居家及共同照
護等三種安寧照護的服務,健保署在103 年元月1 日起,開始推動社區安寧照
護,將「社區安寧照護」納入健保給付,社區安寧照護的醫師和護理師,可能
就是隔壁、熟悉的社區醫院、診所的醫師、護理師、護士,原則上醫師每週1
次、護理師每週2 次到家探訪,提供末期病患緩解疼痛、傷口照護及心理輔導
等服務。
健保署新增「社區安寧照護」,希望擴大提供服務之院所數及醫護人員
數,並鼓勵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之醫護人員投入社區安寧照護,讓安寧照護更
普及,使回到住家或安養機構的患者,都能獲得安寧療護專業團隊,包括醫
師、護理人員、社工等安寧團隊的定期探訪與訪視、一般診療與處置,及其家
屬的心理、社會及靈性等方面之照護服務,進而減少末期急救及住院之醫療使
用,讓末期病患能安心回歸社區,在地安老,有尊嚴地走完人生最後一段旅
程。